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规定,毕业后升学、休学或其他原因延迟毕业的已办理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申请调整还款计划(继续贴息),现将具体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包括以下3类贷款学生:
1.应届或往届毕业后升学,继续攻读研究生的;
2.因不可抗力(如因公出国留学或因病)休学,未如期毕业的;
3.因博士延期毕业等其他原因延迟毕业的。
二、办理方式
通过中国银行APP线上办理(详见附件1)。
三、办理流程
第一阶段:学生申请
请于6月10日前提交线上申请。
第二阶段:银校审批
不晚于6月25日全部审核。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引导,确保通知到相关贷款学生。
2.学生提交申请后建议适时关注中国银行手机APP办理进度,仅当系统显示办理完成(贴息日期更新后),才表示办理成功。
3.目前无法提供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按银行要求,需提供《研究生录取证明》或院校拟录取名单等证明材料(加盖现所在学院相关部门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银行自贸区支行:024-23964407 陈经理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4-83687394 张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