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凡我校毕业后升学或因不可抗力休学的已办理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申请调整还款计划(继续贴息),现将具体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包括以下两类贷款学生:
1.应届或往届毕业后升学,继续攻读研究生的;
2.因不可抗力(如因公出国留学或因病)休学,未如期毕业的。
二、申请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在一张A4纸)
3.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或休学文件(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方式
经与中国银行沟通,本次采用线下办理形式。
四、办理时间
第一阶段:学生申请
学院(部)汇总于2025年5月30日前提交至学校资助中心(南湖学生活动中心306室/浑南学生中心406室)。
第二阶段:银行审批
不晚于2025年7月15日。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引导,确保通知到相关贷款学生。
2.学生提交申请后建议适时关注中国银行手机APP办理进度,仅当系统显示办理完成(贴息日期更新后),表示办理成功。
3.目前无法提供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按银行要求,需提供《研究生录取证明》或院校拟录取名单等证明材料(加盖现所在学院相关部门公章)。
附件1:2025版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学生用、纸质版、2份).docx
学生指导服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