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9浏览次数:476

各学院:

为深入了解我校困难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健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监察机制,提升认定工作的科学性;同时,有效掌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后的个人发展及还款情况,提高我校毕业生贷款还款率,经研究决定,在20194月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家访学生范围

1.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2.2018-2019学年困难认定的学生(建档立卡及特殊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二、预报名阶段

请各学院根据提供的备选路线,确定家访省份,每个学院须推荐1-2名老师,各年级辅导员均可报名,每人可选择两个省份作为备选方案。由于家访地区的地理环境、饮食习惯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各学院充分考虑老师的身体状况,酌情选派。

具体省份有:河北、河南、贵州、湖南、湖北、陕西、山东。请于412日之前将报名表填好加盖公章,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活306),具体报名表见附件1

三、确定分组及家访对象

根据各学院报名情况,最终确定各位老师分组以及具体家访路线,要求各位老师根据学校反馈的贷款逾期名单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贷款毕业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提前了解学生家庭详细住址、家庭及亲属联系电话等信息,自行设计家访路线,安排家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天,在4月底完成工作。各组家访之前要上报具体家访路线以及学生信息。详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各组在家访工作中注意做好工作记录,各家访地点要求有座谈照片留存,家访结束后提交工作总结及照片,详见附件3

2.家访各地地理环境存在差异,各位老师注意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可暂停家访或更换路线。各组老师务必自行购买保险(发票自行保留,待返校后一并报销)。

3.按照《东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做好花销记录和票据的保存,以便报销。(发票及开具单位严禁出现“会馆”“旅行社”“旅游”等字样)

联系人 王威,联系电话 83687595

  

学生指导服务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49日 

附件1 XX学院家访报名表.xlsx

附件2 XX学院家访路线及时间安排.xlsx

附件3 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