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6号)要求,基层就业资助相关申请和审核操作均通过全国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以下简称系统),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4年申请复核、2023年及2024年在职在岗审查、2025年新申请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4年毕业生申请复核
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4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
1.请通知相关2024年基层就业毕业生中有意复核的,通过系统中“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填报信息,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并于7月1日前提交申请,并随时关注系统各级审核状态。
2.各学院于7月10日前登录系统,并完成院级审核。
3.学校拟于7月15日前完成校级审核,上报中央终审。
4.终审通过的学生,需参照后文要求进行第一次在职在岗审查。
二、2023年及2024年毕业生在职在岗审查
各学院应逐一告知2023、2024年基层就业毕业生(相关名单可登录系统查询或参考附件4)于7月1日前如实在系统中填报当前在职在岗情况,并于7月10日前登录系统完成院级审核。学校拟于7月15日前完成校级审核,上报中央终审。
1. 在系统操作中,正常在岗的学生应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学生应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新单位需符合资助条件)且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的学生,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并按照首次申请基层就业资助的流程和要求填报信息报上级审核;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不再享受后续资助。
2. 2024年毕业生申请复核且通过中央终审的学生,需于9月10日前提交第一次在职在岗审核并向所在学院反馈,以便院、校两级于9月15日前完成审核,上报中央终审。
三、2025年应届毕业生新申请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 2021〕310号)中规定,对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应届毕业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基本条件
申请资助的学生应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区域范围、工作地点和单位岗位4方面的要求,具体请详见《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5版)》(附件1)
2.资助标准
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2024年9月1日起)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2024年9月1日前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仍按之前相应标准执行。
3.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1)应届毕业生注册并登录系统,按要求提交申请。(7月1日-9月5日)
(2)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导出通过初审学生的《申请表》,统一加盖学院学办和财务公章。(9月10日前)
(3)学校对通过学院初审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学院汇总提交的初审学生《申请表》集中盖章并回传系统,上报中央终审。(9月15日前)
4.相关说明
(1)必须于毕业当年内按要求提交申请。未能在申请截止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但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5年毕业生(含申请截止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务必在系统中进行预申请,并在2026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2)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含被各级审核退回的)。应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各级审核过程中如遇条件不符或信息有误将驳回至学生端,并应在审核周期时限内,核实修改并重新提交。逾期将可能导致错过申请机会。
(3)建议在首次申报时准确填报银行卡信息。需准备一张本人名下银行卡(填报银行卡号、开户行全称及其联行号,建议在校期间关联的中国银行储蓄卡优先)用于审核通过后接收资助金,并尽可能保持在发放三年周期内保持卡有效、不变。
四、工作要求
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部)向毕业生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在2025年毕业生离校前,将相关政策提前宣传到位,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准确知晓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2.各学院(部)要引导学生在申请过程中诚实守信,对学生咨询的问题应严格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解释,并认真审核学生填报信息(重点是学生主体资格、就业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单位及申请总金额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努力提高审核质量,坚决杜绝未经认真审核直接通过的行为。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pdf
附件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教师用).pdf
附件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学生用).pdf
学生指导服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