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北大学2023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3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15号)精神,结合1020日召开的教育部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基层就业系统”)应用培训会议部署,在《关于开展东北大学2023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的预通知》(以下简称《预通知》)基础上,现对开展2023年正式申请和审核工作补充说明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学生注册登录基层就业系统(https://jcjy.xszz.edu.cn/),按要求提交基层就业申请。

2)学院(部)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导出通过初审学生的《申请表》,统一加盖学院(部)学办和财务公章。

3)学校对通过学院(部)初审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学院汇总提交的初审学生《申请表》集中盖章,并回传系统。

(4)学校将通过复审的学生申请提交教育部终审。

二、申报方式

学生本人按基层就业系统要求逐项填报上传。

注:鉴于今年首次试行线上申请,为确保材料准确和程序顺利,请申请学生和各学院(部)仍参照《预通知》要求,同步提交、收取电子版材料以存档备查。

三、提交时间

1.学生线上申请,并将电子版材料提交学院(部)截止时间延至1030日。

3.各学院(部)完成系统初审,并提交汇总材料(含《申请表》盖章纸质版)至学校截止时间延后至116日。

四、相关说明

1.按上级要求,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本次申报截止前确定实际工作地点或未实际到岗的,也必须在本次提交申请,并在2024年申请复核时间截点前提交复核材料,超期将不予受理。

2.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线上申请,逾期将无法申请或补报;提交申请后,院校在审核过程中如遇信息有误或条件不符等将退回学生端,请在规定时间内注意关注并及时修改维护。

3.为保证2023年基层就业资助申请、审核工作顺利开展,面向各学院(部)相关负责老师,建立“基层就业工作群(临时)”(QQ群号:916031854),方便后续分享相关工作资料和交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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