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

发布时间:2011-05-11浏览次数:14

5月10日,教育部召开了2010——2011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经验交流会, 向教育系统和全社会推广50所就业典型高校的经验。我校作为其中之一,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校党委副书记熊晓梅代表学校领取奖牌。这是我校继2009年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后,获得又一项国家级荣誉,标志着我校就业工作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之上。
多年来,我校就业工作遵循“科学化引领、专业化推进、系统化运作”的总体思路,学校上下共同努力,扎实推进“体系化、专业化、全程化、全员化、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稳定就业率、提升就业质量、促进人才培养、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工作目标。
据悉,今年推选的50所典型经验高校在各地区各类型毕业生就业水平和社会满意度位居前列,共同特点是: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突出重要的位置,怀着对学生的满腔热情和无限关爱抓就业,提高质量和做好就业相互促进,以新的理念不断提升就业工作水平。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自2009年9月启动以来,迄今已开展了两年。2010-2011年度总结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初选办法、完善了推选指标体系和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机制,并首次吸纳行业企业代表加入专家团队,扩大了社会调查覆盖面,凸显了公平导向、政策导向、社会导向、专业导向和诚信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