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北大学2006—2007学年“自强之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0浏览次数:325

关于开展东北大学2006—2007学年“自强之星”、
“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挖掘和宣传大学生身边的自强典范,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营造自强诚信的校园文化氛围,更好地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研究生院、学生指导服务中心决定联合开展东北大学20062007学年“自强之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2、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3、坚持以评选促成长、以表彰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在学习成才过程中表现突出的自立自强学生典型脱颖而出,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艰苦奋斗,不断进取,努力成才。
二、评选范围、项目及数额
东北大学“自强之星”和“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面向全体东北大学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具体评选数额如下:
1、东北大学自强之星10名;
2、东北大学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若干名。
三、评选条件
参评“自强之星”和“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的个人,应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追求知识,勤于学习,热爱科学,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品行端正、明礼诚信、团结友善,是广大学生自立自强和成长成才的楷模。候选人事迹要真实感人,具有较大影响。各项目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一)“东北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曾获得多次奖学金;
2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乐观向上,自强不息,勇于进取;或家庭经济困难,有较长时间的勤工助学经历,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
3、有很强的诚信意识和感恩意识,热心公益;
4、事迹典型,并具一定影响力。
(二)“东北大学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良好;
2在学习、工作中能积极乐观面对困难,自强自立;或家庭经济困难,有一定的勤工助学经历,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
3、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感恩意识,参加过公益活动。
四、评选程序
(一)报名阶段
1、“东北大学自强之星”申报采取学生自荐和学院推荐两种方式。
1)学生自荐:学生到勤工助学委员会(学生五宿舍一楼家教服务中心)领取报名表,认真填写,112618点前将报名表交到勤工助学委员会办公室。
2)学院推荐:学院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具体分配名额上报“东北大学自强之星”候选人员名单。
2、“东北大学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申报采取学院推荐的方式。学院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具体分配名额上报“东北大学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候选人员名单。
(二)评选阶段
1、“东北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方式
1)自荐申报的学生,须通过初赛评审,方可进入复赛。
2)学院推荐的“东北大学自强之星”候选人,直接进入复赛,成绩前十名的候选人将被授予“东北大学自强之星”荣誉称号。
3)进入复赛而未被评选为“东北大学自强之星”的学生,将获得“东北大学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东北大学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方式
学生指导服务中心和研究生院联合召开东北大学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会议,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集体审议,产生评选结果并提交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确认。
(三)公示阶段
将评选结果通过多种渠道面向全校公示3天,公示期满,经确认无异议后,正式产生东北大学自强之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五、名额分配
(一)“东北大学自立自强先进个人”(不含“自强之星”名额)具体名额分配
信息学院6人、机械学院4人、材冶学院4人、软件学院4人,资土学院3人,工管学院3人、理学院3人,外国语学院3人,文法学院3人,艺术学院3人,中荷学院2人,体育部2人;
(二)“东北大学自强之星”候选人具体名额分配
信息学院3人、机械学院2人、材冶学院2人、软件学院2人,资土学院2人,工管学院2人、理学院2人,外国语学院2人,文法学院2人,艺术学院2人,中荷学院1人,体育部1人;
六、申报材料要求
1、学院推荐的申报人需填写报名表,要求打印,一式二份(报名表于东北大学勤助在线网站下载)。
2、申报人需上报详细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1500字,内容包括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逆境中发展的艰辛、大学中取得的成绩、个人的前景展望等。需打印(A4纸),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至xszdfw@mail.neu.edu.cn)。
3、推荐为自强之星的候选人还需要递交申请材料的PPT
4、报名截止时间: 20071130日;报送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活306);联系人:郑泽萍;联系电话:024-83687394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东北大学自强之星和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是学校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各学院要成立专门小组或组织专门力量扎实做好推选工作,主动挖掘,深入宣传,并切实注意扩大参与面,发挥“自强之星”的榜样教育作用,努力营造鼓励学生拼搏进取,自立自强的良好氛围。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学院要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充分了解申报人的事迹情况,充分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推荐的个人是本学院最突出的自强大学生的典型代表。
3、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学院要认真履行评选程序,积极做好申报人事迹材料的报送工作,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
1、东北大学20062007学年“自强之星”报名表(东北大学勤助在线网站下载)
2、东北大学20062007学年“自立自强先进个人”报名表(东北大学勤助在线网站下载)
学生指导服务中心 研究生院
                          2007年1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