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008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9-03-20浏览次数:109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东北大学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考入我校的2008级新生100%顺利入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100%受到有针对性的各种形式资助;确保汶川地震灾区新生得到100%的学费和生活费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树立起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来自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关爱和温暖。
二、“绿色通道”的主要内容
(一)在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致灾区新生的一封信》。
(二)对提出缓交学费困难新生进行认定,并为其办理缓交学费手续。
(三)物质资助:
1.提供爱心大礼包,主要包括学习用品、日常生活用品、爱心电话卡、临时生活费及爱心饭卡。
2.在两个校区同时开放爱心资助超市,为困难新生提供急需的学习及生活用品。
3.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4.在两个校区为特困新生家长提供免费住宿,并配备基本生活用品。
(四)针对汶川地震灾区新生的物质援助。1.新生录取后及时与重灾区学生取得联系,了解家庭及学生本人实际情况和入学需要,报到期间开展针对性服务,特别对孤残学生采取“一条龙”服务。2.对于重灾区学生和因地震灾害造成的孤残学生的帮扶工作,按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要求办理。3.、为重灾区学生办理在校四年的医疗保险;4、发动全校教职工、各部门及各级组织,对孤残学生开展大学四年的全程化帮扶活动。
(五)精神援助:
1.向所有困难新生发放“圆梦行动”系列丛书:《励志青春》、《用心把握新的开始》和《青春的足迹》;
2.在两个校区同时举行国家助学贷款说明会暨自立自强报告会;
3.成立由东北大学“自强之星”组成的义务服务队,报到期间开展义务服务和奉献爱心活动。
4.对汶川地震灾区新生开展团体训练和“一对一”心理辅导活动。
5.各学院组织教工及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及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与灾区新生结对子活动。
6.召开由校领导参加的汶川地震灾区新生座谈会。
7.通过网站、学生社团、校园文化活动及宣传载体,开展“有爱就有家”活动,构建灾区学生的精神家园。
(六)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综合咨询与服务处。主要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咨询、有关资助政策咨询、心理及健康咨询、生涯规划及就业状况咨询等。
(七)在新生报到期间设立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有困难及时解决。
(八)对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有关资助政策进行全面宣传:
1.为困难新生发放《东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与征信知识宣传手册》;
2.报到期间通过广播、录像等载体进行宣传;
3.在新生报到现场和学生宿舍,学校统一制作宣传板、宣传条幅等。
(九)组织适当的困难新生捐助仪式或在新生开学典礼上,由学校领导发放资助物品和资助金,解决困难、营造氛围。
(十)对困难新生进行问卷调查,为“绿色通道”的延伸和困难学生的后续支持工作奠定基础。
(十一)在各级主流媒体做好新生资助的宣传工作。
三、缓交学费新生的认定
(一)缓交学费的适用对象
1.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力交纳学费、住宿费,且持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2008级新生。
2.汶川地震重灾区所有新生。
3.因地震灾害造成的孤残学生。
4.国家政策规定的照顾对象及其他特殊情况。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根据《东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一般困难学生和特别困难学生。根据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所能提供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每月在150-300元之间,可认定为一般经济困难学生,在150元以下,可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原则上只有特别困难学生享有缓交学费的资格。缓交学费可以是全部缓交或部分缓交,住宿费、体检费等原则上不能缓交。
(三)缓交学费的认定及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缓交学费申请,出示《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填写《东北大学2008级新生“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两份。
2.学院(部)认定。学院(部)要严格审核《调查表》和《审批表》。一要认真核实本人及家庭每月可提供的学习及生活费用;二要有针对性地和家长及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家庭经济状况。在此基础上结合认定标准,初步确定是否可以缓交学费。原则上各学院(部)缓交学费的比例应控制在10%以内
3.学校审批。申请缓交学费的新生持《审批表》和《调查表》,到设在新生报到现场的学校审批处审批,持《审批表》到学校交费处办理缓交学费手续。
四、组织实施
(一)“绿色通道”由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以学校为主,以学院(部)为辅,由学生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和落实,各学院(部)安排专人负责。
(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内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和调动各方面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帮扶活动。
(三)各学院(部)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生辅导员及学生干事等组成的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部)“绿色通道”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根据本学院(部)实际情况,创造条件、创新载体,为困难新生提供针对性的帮助。